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痴漢は犯罪です! |
日本的電車非常方便鐵路網四通八達,然而許多變態的男性,會趁著在電車擠迫的環境性侵犯女性,這種變態行為絕不能容忍和姑息,所以在日本只要有女性舉報對方是痴漢,以日本在風化案法律是以有罪推定下定罪率99.8%,所以作為男性要非常小心,不要做出任何令人誤會的舉動。
然而即使你沒有做出這樣的舉動,有一種罪叫做「痴漢冤罪」。痴漢冤罪就是指沒有做過任何痴漢行為卻被定罪,沒有證據證明你犯法,都可以被判罰3-4年有期徒刑,很多影視作品都探討過這問題,像電影「それでもボクはやってない」,主人公被誤會是痴漢,雖然警察一直威逼利誘要他和受害心私了,他堅持不認罪上訴到最高裁判所仍被判處冤獄,這也並非罕見的案例。
首先被侵犯的女性未必能看清楚是哪一位男性侵犯他,然而你就是與女性的位置最接近,成為被誤會的那一位,也許只是你長相,因為誤會你就會變成罪犯了。
在日本很多人都把すみません(Sumimasenn,不好意思)掛在口邊,當有女性正想找出犯人時,你卻以為是自己不小心踩到對方的腳,這樣道了歉,那麼對方就會咬定你是認了是痴漢,水洗也不清,日本不少律師都說所以在電車時不是做了什麼要道歉的事,就不要亂說すみません。
更離譜的是日本的司法制度又被稱為「人質司法」,即是當你被帶去調查,警察有權拘留你在「臭格」72小時,比香港長一倍時間,之後檢察官帶犯人提堂,司法機構會再決定是否拘留多20天,可以行政扣留你共23天(最長一年),當中很多時你沒有認罪就沒有保釋制度,對任何上班族來說,一天不上班公司都難以容認,更何況23天,而且所有工作文件均被警察扣押,加上警察各種威逼利誘,所以抵受不了只好草草認罪。
日本法庭只會相信女性的供詞無誤,即使是假口供和沒有證據,也能把人定罪,大阪早前一宗「假強姦案」,自稱受害人的女性撒謊指被男子強姦,即使在女性的性器官上沒有找到任何強姦的痕跡,也被判12年,結果自稱受害人的女性抵制不住良心的責備才供出事實,但該名男子已坐了6年監,人生已盡毀,法庭更拒絕賠償他6年的損失,指日本法律精神是相信受害人不會說謊。
最重點,痴漢罪在日本可以與受害人示談一筆賠償金了事,許多男性即使什麼都沒做過,不想招來麻煩,都願意和「受害人」和解,免得影響工作和讓家人知悉,而選擇賠償100~200萬日圓,正正如此有名門女子高中生集團式,專門在電車上挑選上班族的中年男性下手,說被性侵犯而敲詐賠償,他們都以報警相逼,不賠錢就會有幾多同夥圍堵你,直到你賠錢為止。
作為男人要好好保護自己,電車上一個人時不要和女性坐或站太近,盡量和女性保持社交距離(2米),通勤時靠在門邊,和男人夾三明治。遇上硬要擠上車的女性,要用背對她以免誤會,雙手舉高避免嫌疑。在日本生活又逼不得已坐滿員的通勤電車,先儲好能處理這些律師的電話號碼,甚至可以考慮投保每月590日圓的「痴漢冤罪保険」以便尋求律師即時介入幫助,總比一個人面對穩妥。
日本有些律師會教如果被懷疑第一時間是逃跑,不是爭執。真的被指控時,一定不要跟該名女性爭執,盡快離開車廂和車站,如被帶去站員室前一定要重申沒有做過「やっていません」,避免站員作不利證供。
要注意,警察才有權力扣留疑犯,而站員沒有權力所以沒有需要去站員室。如果沒有辦法被帶到站員室,進入司法程序前,嘗試和該女性示談用錢解決,不要相信日本警方指認罪就能回去上班,這是沒有可能的,警察都會盡快將犯人帶到裁判所提堂,審訊過程會被正式起訴拘留。
即使期間即使認了罪獲保釋機會後,警察仍可以任意召喚你到警署協助調查,或再以別的罪名再作23天行政拘留後便送去受審,期間沒認罪一直都不會被放出來。
唯一外國人的特權是,不需要完全服刑才能回國,多數會安排遣返原居地,只要有能力有錢買機票便可以提早回國,五年內禁止踏足日本。